【職場】路倒

 一位患者在人行道上躺著,路人看到而報案。


到場後剛接觸僅能虛弱講簡單子句,溝通約一分鐘後漸漸可正常對話。

初步評估生命徵象是沒什麼問題,但在準備搬運至擔架床時患者又表示不要送醫,說自己僅是糖尿病,太久沒吃東西才會這樣,不要再去醫院。

請她試著自己坐起來也很明顯不行,又不太能就這樣放著,民眾一看到躺在地上的人又會一直報案。

於是先選擇將患者上擔架及上車,勸患者就醫同時嘗試連絡家屬,看能不能聯絡家屬協助返家。

車上後重新測量生命徵象及血糖,都是在正常的數值。


上車後約一分鐘警察到場,一群人勸著患者送醫,非常堅持的就是不要去醫院,希望我們把他放在人行道上,要等他配偶來找,如果送去醫院了,配偶會找不到他。

患者在中間表示他們原本有約吃飯,但時間到了配偶一直沒出現,打給他又一直通話中,才猜出他們關係並沒有多好。

大概十五分鐘後終於聯絡到配偶,說人在家裡,有過來的意願,騎車過來現場又要花十分鐘才能到。

最後與其配偶討論後患者及配偶留在現場,等患者有力氣後再帶回返家。


一趟救護就浪費了快一個小時,但似乎也沒有更好的做法,依照規定確實是可以把患者丟在現場就好,但不太可能真的這樣做,太多後續的問題。

遇到周遭的人認為患者要去,但患者本人意識清楚能明確表達不去醫院的患者真的是很麻煩,一方面要向家屬、民眾解釋不能強制送醫的原因,另一方面又要向患者勸說去醫院。


最麻煩的是家屬、民眾還會認為是我們不想送醫,找他們麻煩,只能說要是可以的話趕快把患者送到醫院不就沒我的事了,還要在現場耐心跟你解釋那麼久搞死我自己?



「火神的眼淚」開播就有提到所謂的破門難題,類似的事情實在太多,有空再慢慢分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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